摘要:
ZOL软件事业部讯,在刚刚结束的《2008中国软件产业盗版率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上,受国家版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发布了最新的2008中国软件盗版调查数据。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人均盗版率为0.92,不足一套。与2007年相比,中国软件盗版率仅为29%,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调对于中国2008年软件盗版数据调查结果为80%。
国家知识产权副局长张勤指出,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调查数据来源有限,调查结果严重失实,互联网实验室在大量真实数据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的计算方法研究得出的数据结论更有公信力。
据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透露,他们已联合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董正伟等三位为代表)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告上法庭。董正伟表示,一旦法院支持“BSA为中国公民赔偿1000元”的请求,等于13亿民众都可以享有这个权利,即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A)须向中国公民赔偿13000亿元人民币。
董正伟律师透露说,西城区法院认为三位代表律师没有同时到场,因此没有接受起诉材料。董律师说,整个律师团也准备在这个端午节假期里,对起诉状案由进行调整,争取节后立刻实施。
董正伟律师表示,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为唤醒国人树立维权意识和自信心,不要盲目迷信国外一些机构的调查结论,更不能被国外所谓的专家和机构的观点、数据所蒙骗。
附起诉书全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诉讼代表人:董正伟,男,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北京市东三环北路38号院3号楼16层,100026,13366111536
原告诉讼代表人:柏平亮,男,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同上
原告诉讼代表人:梁会青,女,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同上
被告:美国商业软件联盟
法定代表人:罗伯特•W•霍利曼
住所:美国华盛顿第18大道1150号NW大厦700号办公室,邮编:20036电话202.872.5500
传真: 202.872.55011150 18th Street, NW Suite 700Washington, DC 20036USA
北京代表处地址:北京市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604 电话:01065675155李昕
被告:美国IDC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肯克• 开普贝Kirk Campbell
地址:美国伯明翰思培大街5号MA大厦01701室
5 Speen StreetFramingham, MA 01701 USA电话:508.872.8200
IDC(中国)有限公司总裁郭昕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611室北京办公室
电话:+86-10-8391 7777传真:+86-10-8391 3600/
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停止侵权、纠正不实数据、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2、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每人1000元;
3、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9年5月12日,IT产业研究及调查机构IDC 12日公布了它受BSA委托所作的全球PC软件第六次年度盗版研究报告。被告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在国内外公开发布其通过IDC公司作的调查报告,世界各国盗版软件率数据。其中,2008年度中国PC软件盗版率为80%,比2007年下降2个百分点。2009年5月26日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发布计算机软件价值盗版率由2007年41%大幅度下降至29%,按软件产业计算的价值盗版率由20%下降至15%。虽然该报告肯定了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作的努力,但是其关于中国PC软件盗版率80%公开报告严重失实。该报告被世界各国媒体报道并在www.bsa.org.cn和www.bsa.org网站显眼位置供阅览下载。此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了13亿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尤其是广大品牌电脑正版软件消费者的诚信守法形象。
计算机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IE浏览器、视频软件、音乐播放软件、影视软件、聊天软件等,这些软件中大量免费软件是可以从网络下载的。商业软件联盟不顾大量计算机软件可以免费下载使用的事实,仅仅依据微软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使用情况就草率的作出中国PC软件盗版率为80%的判断纯属诽谤、污蔑!
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软件产品收入占据主体地位,累计完成收入3165.8亿元,占软件产业总收入的41.8%,同比增长32%。2009年1-4月份-4月,共完成软件产品收入926.1亿元,占软件产业总收入的36.3%,同比增长24.7%,增速比去年同期低5.9个百分点。2007年以来,中国软件产品收入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这表明中国的软件正版率在不断上升。
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多年来一直散步不实地软件盗版率数据侮辱、诽谤国家形象和中国公民形象。按照BSA的定义,不用微软Windows和OFFICE就是盗版,实际上还有开源Linux,不能把它当做盗版看待;BSA一直没有公开盗版率的研究方法和调查数据。微软公司每年全球600多亿美元的软件销售收入难道就是卖盗版软件的业绩?微软中国公司的业绩逐年大幅度增长难道都是经营盗版的成就?微软公司至今没有公开在中国出售了多少整版的操作系统软件总数。当然这个总数不能说明中国正版软件的使用真实情况。
因为一些电脑是通过海外直接购买的,还有一些外籍人士进入中国学习生活期间从海外购买带入中国的软件。微软的正版软件销售过程中允许装多台电脑。更重要的是品牌电脑过去6000元以上的才预装微软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而2008年4000元以上的电脑都预装了微软正版操作系统。微软以公关手段在政府批量采购中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采购中成功中标,政府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多数都使用了微软的正版软件。这些事实表明,微软操作系统软件的正版率最近3年已经很高了。
近期,微软正采用各种手段迫使网吧购买其正版软件,同时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在中小学推广普及微软正版软件、微软对散装电脑市场的市场占领也在积极推进。办公软件虽然不像操作系统那么普及,但国产办公软件很多都是免费的。如果把近20年来,中国计算机用户所有的软件使用情况都计算在内,总量上使用微软盗版软件的人数有一定规模。5年以上的旧电脑中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稍多一些。很多家庭个人电脑和中西部地区的电脑上还没有使用XP操作系统软件。但是,微软不应当把5-10年前的软件使用情况都计算到2008年的软件盗版率中去。
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所作的PC电脑软件使用情况调查报告在中国具有权威性。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数据表明2007年中国软件盗版率为41%,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的报告数据为82%。5月26日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中国软件盗版率为29%,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的数据为80%。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受微软等个别企业左右,故意散布不实地中国软件盗版率数据,诽谤侮辱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和国家形象。
为了在国际上制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利的影响和中国公民守法意识不强、市场法制状况不好的舆论,实现利用政府贸易双边和多边协作中为中国施加压力做出有利于美国商业软件联盟企业的贸易条件和政策。这种以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成员企业利益为导向的软件盗版报告以偏概全,既不科学有不符合客观事实。因此计算机软件不仅仅是微软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即便如此也有免费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可用。杀毒软件、娱乐游戏软件等免费软件更多,在此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有什么理由凭空捏造中国软件盗版率80%的不实数据。这是对中国公民良好守法形象人格尊严的恶意诽谤、诬蔑,是对广大计算机用户、消费者正版软件用户的形象侮辱、贬损,是对中国国家形象的败坏!
微软公司在最近两个月就因未经许可“盗取”他人专利技术被美国法院判决赔偿权利人数亿美元。2009年5月21日,德克萨斯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责令该公司向加拿大软件公司i4i支付2亿美元,作为微软侵犯后者专利权的赔偿金。4月9日,微软被责令向反盗版软件制造商Uniloc赔偿3.88亿美元,原因是其侵犯了后者所持的一项专利,在2.23亿份软件中使用该技术。以上两起案件还不包括此前微软被判侵权的案例。虽然案例中是微软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技术”,但未经许可的软件版权和未经许可的使用专利技术都是一种“秘密的盗用行为”!
事实表明,微软公司是最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者。但是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却没有将微软的盗版行为计算在本国的软件盗版率中。美国圣迭戈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的施瓦巴赫教授近日撰写报告指出,中国不是世界上盗版最猖獗的国家。按人均数来算,很多国家的盗版问题比中国更严重。美国的电影盗版问题比中国更严重,原因可能是美国人使用宽带上网更方便。此外,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盗版问题也比中国严重。
之所以中国计算机用户中使用微软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用户总体数量较大,但这是15年来的历史积累。不是最近几年的发展结果。同时,由于微软软件经营中实施垄断经营、捆绑销售、全球统一价等,在中国高价销售软件,超出中国计算机用户的消费能力,导致了一些计算机用户被迫选择了盗版软件。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长,微软适当降低了部分软件的价格、以及其他免费软件的应用推广等措施,中国计算机用户最近3年来使用正版软件的比例呈直线上升趋势。如果微软把所有软件降低到100元以内,中国计算机用户使用微软正版软件的比例绝对会超过美国用户。微软的垄断经营是导致微软软件被全球盗版的主要根源。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多次利用IDC公司的不实调查数据公开在世界上发布严重失实的中国计算机软件盗版率数据,构成对中国公民和计算机用户、消费者名誉权的侵害,这是一种公开的诽谤和侮辱行为。也是对中国国家形象的侮辱诽谤。《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美国IDC公司受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委托从事全球计算机盗版软件的调查研究,其民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承担。但是发布调查数据不实的应当和委托人一起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为了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原告强烈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责令被告停止侵权,纠正不当商业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每个公民1000元精神损失。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区人民法院
原告诉讼代表人